重要!企业间无偿借款,要不要交税?今天终于说清楚了!

法海说张老师
2025-11-06

一笔无偿借款,可能让企业面临补缴税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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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经历:资金充裕时,帮一把兄弟企业或关联公司,不收利息,看似帮了忙,却可能埋下税务隐患。最近,一位企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公司无偿借款给另一家企业,现在税务局说我们要补缴增值税,这合理吗?”

答案是:看情况! 不同情况下的税务处理方式大不相同,一不小心就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01 普通企业间无偿借款,税务上可不“免费”

绝大多数企业主可能不知道,在税务眼里,“无偿”并不等于“无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单位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服务,通常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这意味着,如果你的企业无偿借款给另一家企业,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核算出“视同利息”,并要求你企业就这部分想象的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逻辑在于,防止企业通过无偿借贷方式转移利润,逃避税收。但这一普遍规则也有重要例外。


02 企业集团内部借款,享受特殊优惠

好消息是,对于企业集团内部的无偿借贷,国家出台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多家权威渠道的信息,在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最初来源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后来经过多次延期,最新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明确规定,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03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企业集团”?

那么,如何确定你的企业是否属于“企业集团”呢?自2018年9月1日起,企业不再需要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现在,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属于集团,主要看两点:

一是企业名称中是否包含“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二是集团母公司是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集团母公司公示”栏目,向社会公示了企业集团及集团成员信息。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那么集团内各单位之间的无偿资金借贷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04 跨境无偿借款也有优惠

这一优惠政策不仅适用于境内集团企业,甚至适用于跨境集团内部的无偿借贷。

有咨询案例显示,境外的全资子公司无偿借款给境内的母公司,同样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母公司不用代扣代缴增值税。

这对于有跨境业务的集团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有效降低集团内部的资金调配成本。


05 别忘了还有其他免税选择

除了集团内无偿借贷免税政策外,企业还有其他免税途径:

一是统借统还业务——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可以免征增值税。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06 未来政策走向有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的增值税政策可能会有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金融商品除外)不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这意味着,从2026年1月1日起,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有可能不再视同销售,属于增值税非应税交易。但这一条款尚未正式实施,目前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07 企业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为避免无偿借款带来的税务风险,建议企业:

明确自身定位——首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企业集团,能否享受内部无偿借贷免税政策;

准备证明资料——如借款合同、资金往来凭证等,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和无偿性;

关注政策变化——税收政策经常调整,需密切关注最新法规;

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遇到复杂情况,不妨咨询税务专家或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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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看似复杂,实则规律可循。 普通企业间无偿借款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企业集团内部的无偿借贷,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把握政策红线,才能让企业在合规经营中行稳致远。把这篇文章转给需要的企业家朋友,一笔不必要的税务支出,可能就这样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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